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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资格审核的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快讯: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学生司《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辽宁省招考办《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字〔2022〕58号)以及《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准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详见附件,附件中为准考资格存疑考生名单,以下对审核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一、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审核情况

  2023年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受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学校处于封闭状态,附件1中须提交材料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电子邮箱:yuguishu@dlut.edu.cn

  二、现役军人考生审核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制订,2023年我校现役军人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该类考生须提交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并由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的相关申请表格或军队部门相关的规定文件。

  受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学校处于封闭状态,附件2中须提交材料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材料(已标记为报考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再次提交),并在复试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电子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三、报考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考生审核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023年报考我校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3,该类考生须提交在职证明并同意学校将就业形式修改为“定向”。若不同意学校将就业形式修改为“定向”,请发送邮件至liuyihang@dlut.edu.cn进行说明,未进行特殊说明者我校收到在职证明后视为考生同意修改。

  受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学校处于封闭状态,附件3中须提交材料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材料(已向报考院系提交过在职证明的考生无需再次提交),邮箱信息如下: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025100金融专业的考生请将在职证明提交至mba@dlut.edu.cn。

  2.报考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请将在职证明提交至shineyao1989@163.com。

  3.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请将在职证明提交至liuyihang@dlut.edu.cn。

  四、报考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定向硕士考生审核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考生须全脱产到校进行学习,原则上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民专项)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2023年报考我校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4,该类考生我校将不准予参加考试。该类考生若同意学校将就业形式修改为“非定向”,须准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手写“本人姓名XXX,身份证号XXX,申请将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本人报考信息中的就业形式修改为非定向,若被拟录取本人承诺入学前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辞去已有工作并全脱产到校进行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本人的录取资格。”

  受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学校处于封闭状态,附件4中同意学校将就业形式修改为“非定向”的考生于2022年12月23日17:00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校发送申请的扫描件,并在复试前提交相关函件原件。

  电子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五、考生学籍学历审核情况

  2023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中学籍学历信息有误考生名单详见附件5,各类学籍学历校验错误提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提示“有研究生学籍。”

  请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提交由您研究生学籍所在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证明内容为:第一同意您报考我校;第二若您被我校录取,您现在研究生学籍所在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将于上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库前取消您现有的研究生学籍。

  2.提示“校验未通过,毕业年月、毕业学校、学习形式、学历码等信息有误”

  请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提交您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因在网报阶段将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校验报错的考生,学校将在收到考生材料后进行修改,若不同意学校修改个人报考信息,请发送邮件至liuyihang@dlut.edu.cn进行说明,未进行特殊说明者我校收到材料后视为考生同意修改。

  3.提示“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

  请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因在网报阶段将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校验报错的考生,学校将在收到考生材料后进行修改,若不同意学校修改个人报考信息,请发送邮件至liuyihang@dlut.edu.cn进行说明,未进行特殊说明者我校收到材料后视为考生同意修改。

  对于取得境外学历者,请提交《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

  对于本科毕业后修改姓名者,于提交带有曾用名信息的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两个姓名均为同一人的证明,并提交以原姓名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提示“姓名、身份证号查无学籍。”

  请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提交您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因在网报阶段将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校验报错的考生,学校将在收到考生材料后进行修改,若不同意学校修改个人报考信息,请发送邮件至liuyihang@dlut.edu.cn进行说明,未进行特殊说明者我校收到材料后视为考生同意修改。

  受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学校处于封闭状态,附件5中须提交材料的考生于2022年12月23日17:00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材料(已标记为报考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再次提交),并在复试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电子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六、以高职高专毕业身份报考非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考生审核情况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高职高专毕业生属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的报考条件,该类考生审核情况详见附件6。附件6中考生须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由具有考生本人高职高专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以上主干课的成绩证明;

  2.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评审,经评审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初试。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之前还须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加试两门涵盖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部(学院)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受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学校处于封闭状态,附件7中须提交材料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材料(已标记为报考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再次提交),并在复试前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

  七、其他说明

  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后,可于12月1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若按要求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打印准考证,请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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